重返1977 - 第五十一章七八岁讨狗嫌
readx;俗话说,七八岁讨狗嫌。小孩到了这个时期,往往可爱不足而讨厌有余。在洪衍武的身上,这个规律体现得愈加明显。
才将到七岁,“老家贼”每日的行为,已经基本演变成了完全以讨厌为原则。虽然他满可以不讨厌,但却偏要故意讨厌。你越想他规矩点儿,他就越横蹦乱跳,你越给他讲道理吧,他越棱棱着眼说话。吃饭得叫几次才来,洗脸得先抓着他,才能再按着他洗。
这小子眼睛还异常的尖,专好找人家的弱点。边大妈的胳肢窝有个窟窿,张婶的耳后有点泥,苏叔叔牙上有个韭菜叶……他总以矮小身量的独特视角来仔细观察完毕,而后大声地当众报告,以完成他招人讨厌的“丰功伟绩”。狡猾、残忍、莽撞、没皮没脸,无处不招恨,无处不讨厌。那可真是必将讨厌进行到底,只为讨厌而活。
洪衍武的行为如此讨厌,就连灵魂也不落后。他正是言语刚利索的时候,一天到晚除了疯玩傻淘,就连吃喝的时候都是说。叽叽喳喳真是像只鸟,也确实不辜负“老家贼”的别称。他对什么都有主意,对什么都有看法,你说一句,他说两句。他不仅喜欢给大人接下茬抢话说,喜欢故意装结巴磕子玩,而且还以胡编乱造说谎为荣。更甚之是居然学会了骂街,一些如“臭王八”、“狗蛋”、“杂种日的”等新词,一不留神从他嘴里溜出来,就能把洪禄承气个倒仰。
洪禄承什么都能忍,可这“野调无腔”是万万不能容的。为此他说过儿子,骂过儿子,甚至几乎要抬手打了。可一看这小子瘪着嘴,看都不正眼看他,倒像是挨打了会记恨他一辈子似的,他又下不去手了。也就只能瞪眼坐蜡干没辙。
要说洪禄承作为一家之主,更作为一个当爹的,本应当有些威严才是。有震慑力才能够止住孩子的讨厌,管住儿子学坏。可他却偏偏是个见着野狗也要绕着走,连个苍蝇也是不肯轻易得罪的和气人。
洪禄承的人缘非常好,和他打过交道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好人。他无论和什么人打交道,总是一副温温吞吞的态度,说话的声音永远很低,语气老是那么谦恭和气,教人觉得舒服。况且他还生着天生的笑眼,什么时候看着都总觉得在笑,就连生气也只会显出和善来,所以自然没什么人敬畏他。
再加上这一年又是“十年”的起始元年,在“狂风骤雨”似的压力之下,洪禄承更是把对自身的收敛约束做到了极致,几乎一点气性没有。于是在洪衍武的眼里,这个“爸爸”也早被当成了和蝈蝈儿、黄雀儿一样的物件,只是声儿大,却并不可怕。
同院邻居老边、老丁和老苏都见过洪禄承对洪衍武手足无措的情景。知道他这当爹的一给儿子讲道理,那混帐儿子不是踪着鼻子就是缩缩脖儿。要不然就干脆一声不出,偷着向墙角挤眼做鬼脸儿。即便是洪禄承故意大发雷霆的瞪眼,也镇不住这个无法无天的混小子。对此,他们早就看不过眼了,全都替洪禄承感到窝囊,更责怪他让“爸爸”这个身份蒙羞。
爸爸竟治不了儿子?这还了得?dudu1;
几位邻居作为资深父亲都提出了相同建议。他们以“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和什么“棍棒底下出好人,不打不成才”这些老话为依据,说洪禄承“父纲不振”的原因就是心软舍不得打孩子,极力怂恿他要好好教训洪衍武一顿。所有人都说洪衍武该打,也活该,非得狠揍一次,这小子才会知道“爸爸”的厉害。
一个院住着,
洪禄承自然知道几位邻居都是怎么打孩子的。这年头,平头百姓家打孩子是家常便饭,更以此为教育子女的不二法宝。任谁家的孩子只要丁点不服管教,捞顿腚锤子的臭揍那是铁定的。哪怕是孩子真没什么错处,如果赶上家中大人气不顺,仅因为“,任谁都觉得邪门。
这位身陷囹圄洪三爷为了找乐解闷,首先拿起扫房的长杆鸡毛掸子冒充“八卦棍”耍了一通,结果因个子小抡不开,他倒把自己脊梁肋叉子抽得青一块紫一块。
随后这位好汉爷再用绳子拴上床下的铁掌皮鞋练“夺命流星锤”。直抡得鞋直簇簇飞上了房梁,撞破了纸糊的顶棚,还撒了他一脑袋的白灰。
接着还有邪的,这小子手扶着墙头踩着板凳学踩高跷。没想到手一离开墙,连人带跷栽倒,又把屋里的掸瓶砸成了八瓣。
最后实在没得玩了,人家居然拿脑袋练顶碗。他把能找到的杯盘碗碟全搜罗出来,挨个铆足劲儿朝天上扔,扔一个碎一个,最后一个总算接着了,可也把他自己个儿的脑袋开了瓢。
这种淘气法可真是淘出了圈儿!
到这份儿上,洪禄承哪还能坐得住?当然是开锁进门,抱着儿子直接奔医院了。
在去医院的路上洪禄承就认定了,他怀里的老三,就是个天生人嫌狗不待见的惹祸精。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手机用户请到阅读。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