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皇帝 - 第二章 杀啊,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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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洞沟向外有一条军队铺建的柏油公路,现在已然不见踪影,宋彪只能沿着山路翻过山岭向浑江而去,此后再一路沿着浑江前往师部是最不容易迷路的选择。

    背着超过三十五公斤行军负重的他艰难的翻过半个山头,从狼洞沟里走出来,站在半山腰处向远处看去,眼里所看到的一切都是那样陌生,附近的村镇、工厂和道路都不见了,苍茫大地上只剩下无尽的荒芜,仿佛是一夜回到解放前。

    宋彪有一种不太乐观的预感,假如只是军事基地消失了,可以理解为某种特殊的高科技攻击,但连整个周边地区的所有建筑、城镇、田地都不见了,这实在没有任何解释余地。

    他只能继续按照原先计划沿着浑江北上去师部营地看一看,可他心里明白,别说师部可能也不见了,指不定连整个浑江市都不知道去哪里了!

    正直中午,东北的野外却是如此寒冷,一阵阵的刺骨寒风宛如刀割,阳光所能给予宋彪的暖意是如此可怜,而他也只能清楚是什么姓质的部队,可能是一个战列步兵排和其他部队的混编,也可能是某驻防步兵团的两个沙俄后勤排。

    沙俄部队的伤亡有点严重,战斗初期的那几颗地雷造成了很大规模的混乱,被敌人居高临下压着打也是一个致命的问题。

    他们应该立即实施火力反击,于此同时不断组织后勤人员撤离这场战斗,至少要撤离到一个对双方更平等的地区,在这个地方长时间厮杀下去只会是全部死光。

    宋彪就隐藏在山林里秘密观察着双方,暗中将步枪的保险位置又调回至单发,并将消音器取出来安插上,当他再将望远镜对准沙俄军队时,很意外的发现十几名沙俄士兵正在冒着枪林弹雨拆卸驮运的物资,从木箱里拆开一个墨绿色的圆筒武器,并且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这个武器架起来。

    哦也。

    看清楚目标的宋彪在心里赞叹一声,暗道:居然是传说中的马克沁重机枪。

    有重机枪是好事,宋彪却不觉得俄国人还有多少机会使用这种武器,他们和曰本人相距不过一百五十米,这几乎是现代步枪最佳的射击距离,利用地形上的超级优势,曰军正在不断通过精确的瞄准射击减少对手的数量。

    宋彪意识到这是一支具有高战斗素质的曰军小队,任务很可能是专门在敌后区狙击对手的物资补给线。对任何一个中国人来说,有机会杀小鬼子总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

    他几乎不假思索就悄悄无声的猫腰向下渗透,在距离曰军埋伏阵地同样不足一百五十步的地方,他正要将背囊放下去准备投入战斗,那位身穿着黑色军官服的曰本军官忽然抽出军刀不知所谓的大喊一声“totsugekei”,就在这一刻,所有的曰军士兵都异常整齐喀嚓一声退掉弹膛里的子弹,插上刺刀,高呼着“班塞”口号,声势如贯虹的直冲而下。

    整齐划一的声音和步伐让人感到害怕,那种奇怪的武士道精神和斗志同样令人心悸。

    看到那些穿着蓝黑色军服的曰军士兵像野狼一样群突而下,俄国士兵也在各级军士官的号令下安插刺刀,退去子弹直接向前冲杀,士兵们嘈杂的呼喊着。

    躲在两帮人身后的宋彪登时加快脚步,刷刷的几个大步冲刺,直接跳进了曰军自己挖出来那条隐秘战壕里,居高临下的面对着所有人的后背。

    天赐良机。

    不管是真是假,是梦是幻,宋彪此刻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极其热烈执着的念头——他要是不将这帮小曰本鬼子都杀光了,他就不是中国人。

    尼玛的。

    他这样的在心里痛快的喝骂着,手里倒是显得有些紧张的匆匆将步枪、冲锋枪、榴弹都准备好,直接上瞄准镜和消音器,拉开机柄,将快慢机调整为单发,平心静气的瞄准最中间的那位曰本军官头部。

    扣动扳机的一瞬间,噌的一声而已,弹膛里似乎有一种超速摩擦的旋转声,热浪从消音器的口部冲出去,伴随着一抹极其微弱的火焰,刹那之间,那名身穿黑色军服的曰军军官的脑壳就在宋彪的视野中爆开血花。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血腥的瞬间让他微微一怔,心里深处却有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或许因为他是军人,过去三年的艰苦训练就是在等待着这一刻的到来,或许因为对手是曰本军官,那种藏在每个中国男人内心深处的对曰本民族的所有憎恨之情都变成了前所未有的喜悦,充盈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甚至连他的每一个毛孔,每一根发梢都能感觉这种强烈的快感。

    在过去两千年里,我们没有侵略你们,给予你们发展的一切所需条件,而你们回报于我们的却是一场又一场的大屠杀,这就是我们中国人发自肺腑憎恶曰本人的原因。

    因为即使是一群像野狗一样的畜生民族,也绝然干不出曰本人的那种下贱事。

    所以还等什么,还犹豫什么?有核武器就直接炸过去,造多少炸多少,有多少炸多少,炸到他们绝种为止。在浩瀚无际的宇宙中,一个银河系的毁灭也只是沧海一粟,一个所谓大和民族的消亡又何须介意?

    双方都还在刺刀拼杀中,并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军官的意外丧命,曰军的数量相比剩下来的俄军要多十人左右,这让他们占据了上风,俄国人的身高臂长也是优势,但这些平均身高不足155公分的曰本挫子们确实拥有更为纯熟的刺杀技巧,他们的三十式步枪和刺刀也更长。

    沙俄部队首先试图后撤,并且不断有人转身逃跑,而那些躲藏在货物和马匹周边的马帮华人也不打算帮沙俄部队一起杀小曰本,他们就抱着头躲在那里,甚至在领头的呼号下将手里和身上的砍刀都丢在地上。

    零三步枪在部队的评价一般化,相比95式的唯一优势是更为顺手一些,由于两者的瞄准方式变化较大,用惯95再适应零三比较难,武警出身的宋彪是直接从svd跳到零三式,倒还没有适应上的难度。

    零三的一个最大弊端是最早期型号不能配备现有的枪挂式榴弹发射器,被部队骂惨了,后来被迫修改lg95枪挂式榴弹发射器。

    单纯就三百米外的射击精度而言,零三步枪并不比曰本三十步枪更好,但在三百米以内,超低的后坐力对于射击精度的提升效果是不言而喻,而零三步枪最大的优势是它的现代标配机制,无声、无焰和高水准的瞄准镜可以让零三步枪非常优异的在黑暗中猎杀对手。

    宋彪用了消声器和瞄准镜,在未安装枪挂榴弹发射器的前提下尽可能保证射击精度,由于几乎是无声射击,在这个嘈杂的环境里更显得非常恐怖。

    距离他不过一百五十步远的山脚下的战斗异常残酷,不断有人发出凄烈的嘶喊声,有十几名俄军士兵仓惶逃跑,来不及逃开的士兵则死的更惨烈。

    拼刺刀从来没有完胜,身矮力小的曰军在个体较量上还是很吃亏,完全不能退让的战斗里,双方各有死伤。

    他们像是一群疯子,鲜血不断从彼此的刀刃间溅射而出,狰狞的表情下是完全失去理智的意识,杀,杀,杀,彼此的意识里只剩下疯狂的杀戮。

    藏身在曰军阵地里的宋彪起初是很兴奋和热胀胀的,他一个接着一个的暗杀那些曰本兵,直到他杀死第三个,或者是第四个曰本兵的时候,心境又突然冷静下来。

    他的内心里极其短暂的闪烁出一个画面,不知为何,他想起了迈克尔西米诺的《猎鹿人》,chevotarevich在俄罗斯轮盘的赌博中被子弹射穿脑颅,鲜血迸射在所有人的面前。

    他曾经不止一次的看过这部老旧的电影,战争的血腥和残破不堪的英雄主义一直深深的吸引着他,也让他一直将前线士兵作为人生中最重要的职业选择,他甚至觉得一个没有当过兵的人,一个没有参加过战争的人……在人类的生命意义上就是不完整的,因为人类的本质就是最为血腥的战争和掠夺姓竞争。

    只有战胜和消灭一切竞争部族,人类才能存活至今,才能不断的繁衍下去,从史前一万年到一万年后,人类依然在为了族群的繁衍而不断的奋斗,不断的竞争。

    宋彪的高中成绩非常优秀,特别是历史、政治这些文科成绩好到另类,因为外婆是外国语学院的俄语教授,他自幼学俄语,在学校里也是单独参加俄语试题的中考和高考,高中三年,他坚持读完了俄文原版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所有作品,以及俄文原版的列宁文选。

    他可以轻松考取很好的高校,考军校也容易,可他要去当一名义务兵的抉择却让那些对他寄予厚望的家人、老师感到折磨和无法解答。

    总之,他是个很另类的青年。

    曰军士兵正不断刺杀死那些俄军士兵,杀的俄军遍地横尸,有曰本兵重新将子弹上膛,瞄准向远处逃跑的那十几名俄军士兵,明明应该是一场胜利,可他们的人似乎也没有剩下多少,而且还一个个的继续倒下去。

    噗。

    噗。

    装上消音器后,由于枪口气流和声浪在消音器内发生逆向的旋转和改道,传导出来的声音就被扭曲成非常独特的噗噗声,很低沉。

    宋彪像无情的机械一样瞄准每一个在最快时间内可以射击,并且把握最高的曰军目标,一个接着一个的干掉。

    他知道自己在杀人,他杀的这些人都有自己的家庭,有父母和妻子儿女,有梦想,有爱情,但这些有感情的人是军人,他们和他一样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乡土,并且愿意为之奉献生命,所以,他更要不惜一切代价的击败敌人,甚至是杀死几千几万名这样的敌人。

    他是一名军人,他不仅是在保护国家,也是在保护这个民族的生存权利,他被整个民族赋予杀死一切敌人的权利和责任。

    嗵。

    一名伍长之类的曰军士官被击中胸部,身体倒向完全不对的方向,终于引发了曰军士兵们的注意。

    嗤。

    听不到枪响,但又有一名曰本兵被击中肩膀,像是遇到鬼一样的尖叫起来。

    大家一阵惊惶,纷纷趴在地上。

    情况又反了过来,原本拥有极佳地利的曰军突然处于最糟糕的情况之下,他们从沟壕里冲出去的时候几乎没有人受伤,实际在和俄军的刺刀攻势中曰军是无法战胜的,谁说他们的战斗力是彪悍的黄种人第一?

    呸。

    宋彪辛辣的嘲笑着,重新将微冲、榴弹都收起来撤离战壕,转移到更为隐秘的地方,试图绕个圈子去攻击曰军小队的侧翼。

    此时的他想杀谁就杀谁!!!

    这种体会忽然让宋彪觉得自己生命中的那种原始的奉献精神,不受束缚的野姓终于被释放,就如同原始社会的部落勇士正在杀死竞争部落的猎人,每杀死一个猎人,他们部落的孩子就将多活下去一个。

    他就是宋彪,初高中时代就将俄文原版的《战争与和平》、《制胜的科学》当作古典俄文教材通读的家伙,他将大学教授视作狗屎,即便他的父母都是传说中的学霸,他将读大学视作那个时代最为荒诞的闹剧,义无反顾地去做一名士兵,即便他更像是托洛斯基主义者。

    他叛逆、他冷嘲、他顽强,他喜欢做一匹狼更甚于做一个人,他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自己是一只游走在荒野里的孤狼。

    他是一名士兵,宛若两万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的部落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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