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乐吧!1934女孩(正文完) - 【第十章】有乐馆广场前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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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有乐馆广场前05

    「走吧。」林揖辰提醒我。我发现自己还牵着他的手,赶紧放开。

    他笑了一下,逕自往彭炫妹的方向走去,我也跟过去。

    「彭炫妹,回家了。」我出声喊她。

    她抬眼看我们,一头复古漩涡头已经被十二月的新竹风给吹乱了,她满脸泪痕。

    「我不知道,阿土为我做了这幺多事??」

    「一起回去吧──阿嬷,我都知道了,忆星都告诉我了。」林揖辰很彆扭地喊彭炫妹。

    彭炫妹看着林揖辰,掉下眼泪,她再次把脸埋进膝头。

    我打电话给老哥,「找到了,在影像博物馆这里。」

    「我马上过来。」

    彭炫妹抬起头,「林揖辰,我对不起你阿公和你爸爸。」她看看我,「一粒星,我一定要回去一九三四年,我要唱想唱的歌,爱值得爱的人,我会结束和雷仙谢的关係,会录很多曲盘,然后,然后──」

    她的眼光转向林揖辰,两双琥珀色的眼珠对上,「我要嫁给阿土,不让他孤单一辈子──」

    林揖辰伸手把她拉起来,她腿脚一软又跌回地面,啊,她午餐晚餐都没吃──

    林揖辰背向彭炫妹,蹲了下来,「我揹妳吧。」

    「不好啦,我欸拍写。」

    「有什幺不好意思,妳是我阿嬷欸!」他硬是驮起彭炫妹,琥珀色的眼珠在暖黄路灯灯光下,像茶色水晶般炯炯有神,拉紧的脸部肌肉则显示他用了很大的力气。

    林揖辰咬牙挤出声音,「妳回去一九三四以后,一定要活久一点,活到我出生的一九八五年,然后换妳揹我。」

    「好。」彭炫妹轻轻应了一声,她看起来真的累坏了。

    老哥的光阳一二五出现在路边,「喂──要不要我载她?揹回北门街有点远欸!」

    林揖辰向前一步,「没关係,我们讲好了,以后换她揹我,我出生时可是体重四千三百克的巨婴呢。」

    我跳上老哥的机车后座,黎光阳的光阳一二五龟速地跟在这对祖孙背后。

    「阿嬷,答应我一件事。」林揖辰说。

    「什幺条件?」彭炫妹的声音听起来很微弱。

    「揹我的时候,不要用那种红色底的阿嬷大花布。」

    「雅哭搜哭优~~」彭炫妹竟然冒出一句火星话。

    「蛤?」

    老哥为这对祖孙翻译:「她说的是日文,『雅哭搜哭』的汉字是『约束』,林揖辰,她和你一言为定了啦!」

    林揖辰不再回话,我看着前方三十岁的男人和十七岁的少女,这对目前相差十三岁的祖孙,眼泪忍不住扑簌扑簌掉了下来,我掏掏口袋,匆忙出门没带面纸,只好用手抹眼泪,用力吸鼻子。

    「妳很爱哭欸,黎忆星,不准把鼻涕抹在我的机车椅垫上。」机车前座的黎光阳,其实声音也有点哽咽。

    回到北门街的家,林揖辰放下彭炫妹后,已经腿脚发软,我们七手八脚弄了碗牛肉口味泡麵给彭炫妹垫垫肚子,她吃东西时眼睛都快闭上了,毕竟她是日落而息的昭和时代人类,根本没办法熬夜。我们又七手八脚地把她抬回二楼的房间,才得以坐在一楼客厅沙发上,喘口气。

    「饿死了,我今天吃的牛肉麵都消耗光了。」林揖辰大喊。

    我赶紧问:「最后一碗泡麵被彭炫妹吃掉了,我去帮你买东西,你要吃什幺?」

    「你们两个都去吃点东西吧,黎忆星,妳也没吃晚餐啊!别帮我带消夜了,我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老哥拍拍肚子,而后抛出机车钥匙,林揖辰一把接住了。

    「都十一点了,这时间新竹有什幺可以吃?」我问机车前座的林揖辰。

    「有个地方,我们去看看。」

    机车绕过杏春药房,转向北大路,经过我曾让馥湄表姊摔车的新竹市立演艺厅,钻进小巷,在一处公园旁的木造楼房前停下来。

    静夜小巷里,只有店家的招牌还亮着:「大叔酒食」。

    牛肉串、鳗鱼串烧、明太子鸡肉串??我吃惊地看林揖辰点了一堆菜,不停地把食物放在我的盘子上,还有塞进他嘴里。

    服务生送来一壶热清酒,两盏小杯子,林揖辰帮我倒了一杯;吃了几串串烧,恢复了精神,我才感觉,有种东西,堵在胸口,现在,它越涨越大了??

    彭炫妹闹失蹤的忙乱,好像一剂麻醉药,暂时让我忘记自己惨遭背叛,忘记自己一时冲动宣示要分手,更忘记江山博没有追出来挽回,不就是──代表他同意分手?

    我用力吸一口气,此刻好像麻醉药药效退了,我觉得很闷,我好想大力捶打自己的胸口,而胸口里头,此刻仍活跳跳的心脏,总觉得它其实不用我捶打就碎了。

    在居酒屋里搥胸的女人,大概会被当疯子;我叹了口气,喝光眼前的酒,又自己倒了一杯,继续灌进嘴里,热烈鲜烫的气息直冲脑门,我觉得心里不再那幺痛。

    「喂喂,妳会不会喝太急了?」林揖辰阻止我。

    「让我喝嘛,我有非喝不可的理由。」

    我一盏接一盏地灌酒,心情好像飘了起来,我觉得很愉悦,嗓子很热,好想唱歌。

    「我们该回去了。」林揖辰付了账,把我搀起来。

    走出大叔酒食,我看着路灯下的小公园,「林揖辰,我要唱歌~~」

    「那我们去ktv吧。」

    「在这里唱就好~~」我感觉声音轻飘飘的。

    「不好啦,黎忆星,天气这幺冷,回妳家再唱。」

    「今天我失恋了,我男友劈腿我表姊,我不管,我要在这里唱!」

    林揖辰愣住。

    我站上公园里的花坛,十二月了,花坛的植栽早已枯萎,就像我和江山博五年的感情,这五年来,我真的好像一颗小小的行星,眼里只有他,绕着他这颗恆星公转,只能反射他的光,却没想到,他根本不是只把光借给我一人──

    「我活了,我爱了,我都不管了;

    心爱到疯了,恨到算了就好了;

    可能的,可以的,真的可惜了;

    幸福好不容易,怎幺你却不敢了呢──」

    我需要一首歌,来哀悼我和江山博的爱情,来凭弔这曾经幸福却也备极辛苦的五年,就是这首啦,梁静茹的〈崇拜〉。

    「我还以为我们能,不同于别人,

    我还以为不可能的,不会不可能──」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努力複製梁静茹婉转细緻如同娓娓诉说的唱法,此刻我什幺都不想管了,拉高嗓音到濒临破音边缘,好像只有声嘶力竭地唱,才能隔空向远在香山的江山博呼喊与控诉。

    「你的姿态,你的青睐,

    我存在在你的存在,

    你以为爱,就是被爱,

    你挥霍了我的崇拜──」

    「呜??」林揖辰轻轻加入了合音。

    要升key了──

    「风筝有风,

    海豚有海,

    我存在在我的存在,

    所以明白,所以离开,

    所以不再为爱而爱,

    自己存在,在你之外──」

    歌声落尽,我觉得力气也用尽,十二月的冷风呼呼地吹上我的脸。

    「江山博──你这混蛋!我再也不会为你而活!」

    「黎忆星,这是我听妳唱歌,唱得最好的一次。」

    我看着花坛下,林揖辰的琥珀色眼神,我突然一阵晕眩。

    下一秒,我就跌进他怀里。

    接下来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楚了。

    只能隐约记得,他把我拖回摩托车上,要载我回家,却嚷着「该死!机车没油了!」

    接下来,是他宽阔温暖的肩背。

    他的身形一点也不像我老爸,老爸常常生病、终年在咳嗽,我不敢要他揹,就怕压坏了他本来就孱弱的身躯。

    但我觉得好温暖,好能安心,就像,小时候坐在老爸腿上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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